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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不是小事,住房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近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梁六柔芬。她希望凭借自己在香港公租房管理方面的经验,帮助国家尽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一个优秀的公租房管理体系。
自五十年代以来,香港兴建了公营房屋,然后相继推出居者有其屋(“居屋”)和夹心阶层住屋(“SCHS”)。到目前为止,香港有接近一半的人口居住在这类资助房屋内。“廉租房是给买不起房的人安居乐业的。公租房是居民购买自有房产的中途站。要鞭策居民自力更生,最终以合理的价格购买自己的商品房。”梁刘柔芬议员说不应在中区兴建受保护的房屋。过去,香港的公共房屋大多建在偏远地区,相应的交通和其他配套设施以新城的形式规划,刺激了新区的相关商业发展和其他经济活动,使城市向外扩张。
“中国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有所不同,尤其是在一些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如果要求地方政府投入大量资源建设公租房,可能会造成财政压力。以“先公租房,后商品房”的形式公开招标建设可能是可取的。”梁刘柔芬表示,政府可以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开发商建房,土地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这些房子在初期应该作为公租房使用,比如十年。租赁期满后,房屋的性质可以改为商品房,只需向政府缴纳相关税费即可上市出售。但这些房屋不应在公共租赁期结束后立即拆除重建,以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质量,减少建筑浪费。
近年来,香港的公屋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随着孩子长大结婚,他们离开了,整个社区只剩下老人。因此,一些新设施的建设跟不上。比如医疗需求大,教育需求下降。一些地方学校别无选择,只能关闭,一些社区搬进了大量领取社会保障福利的贫困家庭。结果,整个社区都认为接受利益是理所当然的,互相影响,毫无进展。
梁刘柔芬认为,人口结构多样化的社区可以加深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可以适当考虑放宽没有本地户口的非本地居民入住公租房的条件,特别是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那里有大量的非本地大学毕业生,这对扩大居民的社交圈和知识面很有帮助,无形中增加了社会资本。
“作为临时保障房,为公共租赁住房设立有限的租赁期非常重要。”梁刘柔芬议员说香港的公屋基本上没有期限。久而久之,租客把福利当做自己的权利,政府给他们提供住房保障。相反,他们不断要求政府改善服务,这阻碍了城市的发展。有些人在经济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后还坚持入住公房,甚至隐瞒资产继续享受廉租房。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应以五年为限。五年可以给年轻人充足的时间准备资金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
「对那些年老体弱的人来说,在制度设计上应容许这群人续租。续租的房屋可能不是原来的公租房,而是新建在新城边缘的公租房,通过更严格的审核标准。让这群租约到期后还没买房的人还有地方住。”梁刘柔芬表示,由政府出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在不合格期满后将土地使用权出售给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商品房,也可以在改造后作为经济适用房出售。
“公租房是国家提供的福利。租户得到国家公共资源的补贴,应该承担更多的义务。”梁刘柔芬说。
香港有两个管理公营房屋的机构,一个是房屋委员会,负责决策;另一个是房屋署,负责执行决策。房屋委员会是一个法定机构,由政府官员担任主席,但各界人士均有参与。立法会议员、大学学者、建筑师、专业人士等。由行政长官委任。所有与公共房屋的规划、建造、重建和维修有关的管理责任都由28名成员决定,以便代表不同利益的成员能够充分表达意见。整个过程以公开详细的文件记录,做到公开透明,便于公众了解决策依据。
「内地的公共租住房屋可参考香港在这方面的做法。一个法定的权威机构将制定与阳光政策相适应的规定,让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这些规定衡量自己是否有资格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充分掌握租赁后的管理情况,特别是在租赁过程中,要公平严格,严惩所有违反纪律的人,不允许各种潜规则破坏国家住房保障计划。”梁刘柔芬建议,国务院建立门户网站,详细列出全国各地正在规划、建设和竣工的公共租赁住房,让居民了解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情况、申请进度和进度,计算分配时间,使信息统一准确,从而向人民表达国家解决住房问题的决心。
标题: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刘柔芬:应该多角度看待公租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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