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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27日至28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了上一年度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并加大了监督和纠正力度。

立案审查是宪法赋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一项重要权力,也是保障中央命令禁止、维护宪法权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2018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决定和命令、省政府批准的规范性文件、设区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设区的市级政府规章进行备案审查。

根据备案审查报告,2018年,福建省政府和区级市政府共提交了19件规章和96件规范性文件备案,总体上符合实际需要,符合宪法规定,也符合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以及省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8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还对1979年以来福建省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自查和“审查”,组织对省、市、县三级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认定39件相关法律法规、10件法规和1003件规范性文件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废止。根据分期原则,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在2020年底前修订和废止。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于去年试运行。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网上备案审查。该平台有望在今年年底前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福建省各区市联网。(记者郑昭)

责任:张洋

31526362.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年度备案审查报告。张洋

标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并审议了年度备案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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