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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境外上市科技公司回报政策的支持力度

在昨日举行的第十三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主建国会中央主席陈昌志认为,创业板上市标准和监管要求应区别制定。同时,我们将加大对海外上市科技公司回报政策的支持力度。

陈昌志表示,风险投资行业对前期企业投资严重失败。要改变这种状况,除了对风险投资行业实施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税收优惠、申请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免除国有风险投资股票转让等。,还需要加强对种子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设立和持续经营期间的税收优惠,在一定时间内持有拟上市公司的股份,并适当缩短上市后的锁定期。

陈昌志认为,在上市标准方面,创业板可以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设置不同的行业和上市标准,借鉴美国纳斯达克对不同类型企业设置不同上市标准的做法,制定不同的上市标准和监管要求。同时,应加强对海外上市科技公司回归的政策支持。创业板市场要适应境外上市高科技公司的特殊要求,在分拆和融资便利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风险投资家在投资项目时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陈昌志表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支持。特别是要逐步改善市场环境,利用政府引导资金,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一是建立机制,用市场运作理念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各自优势,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经济发展战略重点,促进产业和民间资本共同健康发展。二、突出重点。政府应把引导资金投向国家政策鼓励和大力发展的产业,加大风险投资在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同时,要提高引导资金管理的透明度,让社会监督政府行为,防止寻租行为的发生。

标题:陈昌智:创业板应制定差异化上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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