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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上海、重庆用了4个月时间进行了房产税改革的个人住房试点。重庆市市长黄表示,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将在一至两年试点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和完善,两地试点后的“修改版”可能会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房产税改革。他坦言,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重庆版”确实需要修改,重庆会尽一切努力把这项改革试点落实到位。
新华社5月29日电上述消息以“重庆市市长黄::”重庆版“房产税改革方案将“适度微调”。
关于上海版房产税试点政策是否会微调,上海市发改委一位负责人承认需要研究,包括对房产税试点政策效果的一系列评价,如试点作为一个制度的可持续性、收入分配的调整等。
据这位人士透露,对房产税政策效果的评估并不是基于房价和交易的变化。市场受国家规定影响很大,房产税可能会影响某些交易和价格,但这不能作为评估这一政策效果的主要因素。
“重庆今年应该缴纳超过1亿元的房产税”
值得注意的是,当黄作出上述表态时,媒体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外界对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的质疑上。房产税100多天后还不到一套房价,这是众多质疑中的代表性观点。
新华社29日报道,根据重庆市现行房产税政策,按照2011年第一季度商品房交易水平,今年主城区交易应税高端住房近万套,加上存量房3464套。初步估算,权利登记后应纳税财产超过13000套,应缴纳房产税超过1亿元。
报道还援引黄的话说,自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以来,重庆楼市出现了三大变化:一是开发商建造高档住宅的热情大幅下降。以前开发商一拿到地就想建150多平米的大房子。今年重庆90平米以下住宅开发增长20%,高端住宅、大户型建设下降;二是高端住宅销量下降30%;第三,高端住房价格下降10%。
“当然,这些影响不仅仅是房产税政策的作用,而是房地产综合调控的效果。”黄对说道。
财税部门倾向于根据评估值来计算税收
除了仓储税,一些专业金融媒体也报道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当前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的意见。
5月24日,Caixin.com报道“除了上海和重庆,个人住房将征收房产税,今年不会增加试点城市。”报告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改革方案各有想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意见是,今后对个人财产的征税应以评估价值为基础。但在上海、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是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不涉及评估价值。
在财新网报道发布的前一天,新华社发布了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红的专访,以“打消对房产税试点的疑虑”。文章引用秦红的话说,“由于过去没有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人们对房产税的征收普遍缺乏认识,存在诸多疑虑,房产税存在“覆盖面广、利益影响复杂、缺乏征管机制、税收成本高”等问题,因此很难征收全面的税种。”
标题:黄奇帆:渝版房产税确实需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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