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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了国美地位的张大中正面临“老朋友”的“讨债”。张大中(见图)认为,那一年的事件已经结束。
“军功章”也有他的份?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与张大中接触多年的胡贵芝(当时协议中的“胡东之”为笔误)要求张大中履行合作协议中规定的“支付大众电器全部利润的15%”的条款,并表示这是当年投资大众电器的回报。了解胡的律师张昨日在接受《北京晨报》采访时表示,最初投资的胡士泰应该是大众电气的“幕后英雄”。“大众电气的‘军功章’是的一半,也应该是胡的15%”。
这场风暴始于24年前的1987年。胡贵芝和他的朋友张大中当时在首钢集团当技术人员,他们认为制造家用音响是一项有利可图的生意,决定建立一家扬声器工厂。然而,张大中没有足够的钱,所以胡贵芝投资了3000元。双方手写了一份与胡的合作协议,胡为原件,为复印件。协议规定:“大众电气有限公司与绿林木器厂合作开发音箱生产,胡贵芝投资3000元,负责协调两个单位之间的正常经济往来,维护大众电气的正常经济利益。两个单位的合作过程是成功的,大众电气向胡支付了总利润的15%。利润按资金周转分配,前期可以优先发展生产。如果合作失败,大众电气将在三到六个月内返还胡知止的投资。”
这个月我发了一封信去讨债
从那以后,胡贵芝和张大中一直是朋友。胡知止告诉媒体,对自己很好,每年给自己18万元的“幸福基金”,每月补贴自己1500元。
本月9日,胡致信,美其名曰:“公司已出售给国美数年。你也意识到了我目前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所以我还是想在这里问问张老师。你可以履行当初投资合同中对我做出的所有承诺,基于我现在面临的困难来帮助我。”2007年大众电气卖出36.5亿元,按此计算,旧债高达5.475亿元。张告诉记者,他自己给写了一封信,希望大家坐下来谈谈,解决问题。
这个“大众”不是另一个“大众”?
对于这笔旧账,张大中的秘书昨天告诉记者,当时的3000元已经归还。张大中此前曾告诉媒体,因为是好朋友,所以不想要当时签的合同回来,合作协议中的“大众电器”后来并没有卖给国美,而是卖给了一家已经关闭的音箱厂。
张说,这要看事件的进展。他认为,在现有的经济法框架内,不难确定与合作协议的法律地位以及张与胡的法律关系。只要胡贵芝提出分红权,法律就不会视而不见。
标题:张大中遭老友追讨5亿 回应称3000元早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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