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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如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NPC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数据图)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4日电-3月1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NPC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郝如玉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表示,两会期间,许多专家就提高起征点进行了热烈讨论,但他认为提高起征点有两大弊端,特别是违反了最基本的税收公平原则,即“普遍征税”原则。
郝如玉表示,对个人所得税的研究不能只着眼于起征点,更要注重税率和档次。如果只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来研究这个问题,会有两大不足。第一,门槛越高,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越少。比如他说,如果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2000元,那么纳税人人数占工薪阶层的23%左右。如果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2500元,那么23%的纳税人人数可能会减少到18%或更少,这就违背了税收最基本的公平原则,即“普遍征税”原则。纳税人越少,越不利于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民族意识。第二个缺点是门槛是“回归”数据,不适合调整收入。由于上调起征点,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幅度必然小于高收入人群,形成反向调整。
郝如玉表示,国务院已经通过了提高起征点的草案,预计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4月审议该草案。郝如玉认为,税收是反馈,人民的财产权不可无偿任意剥夺。目前我国只有19个税种,税收立法相对薄弱。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注意诸多减税要素,要能起到税率调整的作用。一方面要增加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减少税收;另一方面,要适当提高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多收一点,缩小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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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人大财经委郝如玉:提高个税起征点违背税收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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