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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宣长能指出,当前,按照温家宝总理“大力发展金融市场,鼓励金融创新”的要求,要继续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明确监管主体,弥补空监管真相,形成监管合力。据了解,“十一五”期间,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取得较大进展,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产融结合集团跨行业投资明显增加。

宣长能介绍,自2005年2月国务院批准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以来,以中国工商银行(601398)、中国银行(601988)、中国建设银行(601939)、交通银行(601328)为代表的金融机构跨行业投资步伐加快。截至目前,8家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4家商业银行获准投资保险公司,7家商业银行设立或投资金融租赁公司,2家商业银行投资信托公司,3家资产管理公司设立证券公司,19家信托公司参与基金管理公司。在证券业,有3家证券公司在3家商业银行持股,有33家证券公司参与39家基金管理公司,在165家期货公司中,有65家期货公司由证券公司控制或实际控制。在保险业,四家保险集团公司投资控股了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逐渐成型。宣长能指出,金融控股公司投资银行、证券、保险等两个或两个以上行业的控股子公司,不自行经营具体的金融业务。2006年和2008年,国务院先后批准成立银河金融控股公司和光大金融控股公司。经过多年的实践,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等大型集团逐步发展成为规模可观的金融控股公司。一些地方政府主导的管理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公司相继成立,如上海国际集团和天津TEDA集团,它们也成为具有代表性的金融控股公司。

标题:央行官员: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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