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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从桂林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获悉,为促进疫情后文化旅游的振兴、稳定、健康发展,促进桂林国际旅游目的地转型升级,经市政府批准,桂林市出台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促进文化旅游振兴发展的若干激励措施》,并制定了7项激励措施,进一步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
第一个主要激励措施是让文化旅游企业恢复工作。
《奖励办法》规定,如果文化旅游企业(包括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4月1日前恢复工作,将根据2019年企业纳税情况给予奖励。前10名的A级景区和星级酒店复工奖励,其中前3名奖励3万元,4-10名奖励2万元;前30名旅行社因复工获得奖励,其中前5名获得1万元奖励,4-10名获得8000元奖励,11-30名获得5000元奖励。同时,对于旅行社,将按照不超过80%的标准暂时撤销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保证,所有申请暂时撤销对旅行社服务质量保证的旅行社将确保在恢复工作前资金到位。
第二大激励是对旅游团队的激励。
具体来说,自文化旅游部通知恢复团体旅游业务之日起三个月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组织旅游团到桂林旅游的旅行社(包括县、市、区,下同)将给予适当奖励,要求每组15人以上,在桂林四星级酒店住宿2晚以上,并至少参观一个5A级景区(必须乘坐三星级游船游览漓江)。
组织国内游客到桂林旅游的旅行社,每组奖励400元;组织海外游客(包括港、澳、台)游览桂林的旅行社,每组奖励500元。奖励期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每组人数不限。各旅行社通过《桂林电子旅游线路监管平台》(2019版)进行系统申报,并共同跟踪核实景区票务系统。该系统将每月为每个旅行社生成月度报告。截止日期前,系统将统计和汇总接待小组的数量,作为奖励数据的基础。单个旅行社的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第三大激励措施是补贴旅游企业的促销费用(包括广告、展览等)。)。
根据《奖励办法》,从4月1日至6月31日,各企业对桂林旅游市场进行了促销和促销费用。根据实际金额和发票,政府补贴30%,最高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单位;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政府根据实际发生额和有效票据补贴桂林入境旅游市场宣传推广费用的50%,最高累计奖补总额不超过20万元/单位。
“激励措施”还明确奖励特殊列车(包括车厢)和包机(削减岗位)。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旅游企业将组织200多名游客乘坐同一车次的专列或专列到桂林旅游。如果列车到达桂林,游客在桂林四星级或以上旅游酒店住宿至少两晚,将游览一个以上5A景区(必须游览漓江,乘坐三星级或以上游船),每车次奖励3万元。
旅游企业组织游客乘坐包机或同一航班100人以上(含100人)一次到桂林旅游,游客在桂林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旅游饭店住宿2晚以上,至少参观一个5A级景区(必须游览漓江,乘坐三星级以上游船),每次奖励5万元。最高累计奖励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单位。
在疫情期间,桂林市有10000多名导游也在“等待上岗”,并提出了奖励导游的“奖励办法”。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2019年,在桂林注册一年以上、参加36次以上的专职导游将得到补贴和慰问。此外,《奖励办法》还明确奖励入境旅游的增长和接待4A级以上的旅游景点。其中,2019年接待7000多名入境游客的旅行社奖励5-10万元,2020年接待4000多名欧美入境游客和7000多名亚洲入境游客的旅行社奖励5-1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接待量达到100%的4A级(含)以上景区奖励3万元。
桂林文化广播电影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奖项将如期分批兑现。激励措施的实施期限为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计划安排激励资金1000万元。其中,首批奖励资金将于4月30日前兑现;6月30日前兑现第二批奖励资金;12月31日前兑现第三批奖励资金。(桂林文化广播电影旅游局供稿)
责任:张静文
31749088,。桂林市将发行一个1000万元的大红包。2020-03-23 12:57:12,. 204257,.张静文
标题:桂林市将出台奖励措施,发放1000万元旅游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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