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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国有重点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旨在降低国有重点景区门票价格偏高,进一步释放消费需求,促进旅游业优质发展。
《指导意见》指出,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有利于加快建设充分体现社会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国有景区经营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需求,促进旅游业加快由门票经济向工业经济、少数民族旅游向大众旅游、风景旅游向全球旅游转型升级。
指导意见很明确。2018年,在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要在降低国有重点景区门票价格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到2020年,在景区正常运营成本的基础上,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指导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具体措施。一是合理界定门票定价成本的构成,将门票定价成本限制在景区内直接为游客提供观光服务所产生的成本,以及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支出;二是创新价格管理方法。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景区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淡季和旺季门票可在季节性强的景区实行,价格上限管理和无限制浮动可在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实行;三是严格执行定价程序,包括定价成本监督检查或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价格决策和及时向社会公告;四是建立票价定期评估和调整机制;五是加强对景区收支的监管;六是规范景区价格行为;第七,加强景区门票价格监管,建立健全景区价格失信惩戒机制。
《指导意见》强调,各地区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以5A级国有景区为重点,通过价格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等方式,清理和规范门票价格“额外负担”,在今年“十一”黄金周前,切实降低一批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要降低各地区国有重点风景名胜区的高票价,一定不能避重就轻,流于形式,敷衍搪塞;在降低票价的同时,禁止提高旅游景区的交通和其他旅游服务价格,变相增加游客负担。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景区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支撑,景区门票价格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近年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了对景区门票价格的监管,对遏制门票价格的过度上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门票价格的科学规范管理仍有待提高。从更深层次来看,一些地方仍然过于依赖门票经济,一些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额外负担”过重,推高了价格水平,成为制约旅游经济发展的因素。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降低国有重点景区门票价格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针对门票价格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听取了有关部门、地方、景区和旅游消费者的意见, 并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我对建立和完善国有重点景区门票价格机制提出建议”专栏,征求人民的需求,关注人民,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指导性意见。 (钱春贤)
编者:张嘉诚
标题:中国将降低国有重点景区的门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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