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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被搁置三年后,黄光裕的哥哥、新恒基集团的老板黄俊钦昨日正式出庭受审。黄俊钦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合同诈骗、内幕交易、跨境和贿赂等四项罪名起诉。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黄俊钦涉嫌合同诈骗4亿多元,在他控制的上市公司st金泰的内幕交易中获利1720多万元。
除及两名被告北京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外,其妻子陈、新恒基公司副总经理俞、杨立夫也一并受审。
疯狂炒作圣金泰
值得注意的是,和黄光裕一样,黄俊钦也是资本市场的“罪魁祸首”,是内幕交易的始作俑者。检方发现他通过内幕交易非法获利1720多万元;已经服刑的黄光裕因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6亿元。
检察院称,黄俊钦作为st金泰的董事长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2006年9月接受上市公司总经理的建议,同意向本公司注入优质房地产项目资产。2007年2月9日至3月5日,后黄俊钦指挥人员买入“圣金泰”和*圣金泰282万股,成交额1011万元。
2007年7月9日,在山东金泰上市公司公布相关信息后,黄俊钦下令出售全部282万股,成交额2731万元,利润1720万元。这些非法利润大部分被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利用。
涉嫌合同诈骗4亿多
“中国骗贷”被认为是黄俊钦最大的犯罪。根据相关司法资料,审计署审计中国银行(601988)时,发现黄俊钦涉嫌诈骗贷款,建议警方立案调查。2006年9月,公安部决定对新汉德森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调查。黄俊钦被发现涉嫌合同诈骗4亿多元。
检察机关认定,新恒基兆业公司获得贷款后,虽有偿还能力,但未能按期偿还本金和部分利息。中国银行北京分行采取行动降低贷款风险。在1999年和2002年,它将案件中涉及的一些贷款重组为新亨德森公司的名义,尽管该公司有偿还能力,但未能按期偿还贷款。2004年6月,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将上述贷款转给北京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鉴于新恒基兆业仍未履行还款业务,2005年4月,信达公开招标转让上述贷款(不含877.5万美元)。黄俊钦指示其关联公司钟鼎新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低于债务总额的价格投标并中标,试图直接逃避1.4亿元以上的债务,因被认定为关联交易而被停止。直到黄俊钦一案,贷款本金才全部归还。
欺诈性贷款披露和贿赂高级官员
至于单位受贿案,是在上述骗贷案被审计揭露后发生的,黄俊钦公安部正在调查新恒基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负责人项怀竹寻求庇护。
越境犯罪涉及其妻陈。
标题:涉嫌ST金泰内幕交易等4项罪 黄俊钦昨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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