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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法院不支持我的主张,说诉讼标的不对,但现在还是有人在百度贴吧发帖。这怎么解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蔡继明最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永远不会停止”。根据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蔡继明近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因为他承担了国家假期制度改革的研究,并在全国人大上提出了“取消黄金周,推进带薪休假”的建议,蔡继明一家两年多来一直受到网络的辱骂和侮辱,一些网友在百度贴吧设立了“蔡继明贴吧”来辱骂他们。因此,蔡继明起诉北京百度网通科技有限公司至法院,要求删除贴吧中的侮辱性言论,关闭蔡继明,发布道歉声明,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共计维权费210多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了蔡继明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从事侵权行为的主体不是百度公司,而是使用百度公司提供的在线邮政服务平台的网络用户,因此百度公司不是直接侵权人。此外,百度公司在收到蔡继明的有效通知后,及时采取了必要的措施,以防止在线用户侵权行为的扩大。其行为并无过错,也无需对网络用户侵犯蔡继明相关个人权益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不过,蔡继明强调,他要求百度关闭的是蔡继明,该公司有明显的侵权行为,目的是侮辱、辱骂和语言威胁,而不是指百度的其他帖子。法院一审判决完全将侵权行为与舆论监督混为一谈。(据《检察院日报》报道)
标题:建议取消黄金周遭谩骂 教授索赔败诉后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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