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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控制干部准入制度,严格控制政治安全。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忠诚、负责、守法、廉洁,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今年1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纪律条例》第61条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准入门槛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5年11月,龙岩市发布了《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率先从严格准入门槛入手,对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行了系统的制度设计,并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

设置好准入门槛,提高质量

纪检监察干部具有特殊地位。他们通常是以商人和老板为代表的资本“猎取”对象,以问题官员为代表的权力“猎取”对象,以及权力和资本交织并集中寻求保护伞的关键对象。

“通过分析和研究古今中外监事的选拔和管理经验,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监事的选拔和管理应极其严格。”龙岩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局长李露表示,如果纪检监察干部不作为、不作为、不作为,破坏性将是巨大的、不可估量的。

李露承认,一些不适合或不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如复杂的社会互动和腐败作风,往往从政府转移到纪检监察队伍,在体制内流动,退出渠道不畅,严重损害了队伍形象。

2015年,龙岩市委下发了《意见》,明确提出:严格纪检监察机关准入,畅通纪检监察干部退出渠道,确保德才兼备者负责监督问责。

“纪检监察机关的特殊职责决定了对党的绝对忠诚必须是首要的政治要求。”龙岩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李表示,要确保忠诚和廉洁,必须加强用人第一关制度设计。

《意见》第一条明确指出,“忠于党和人民,关心闽西反腐败事业;严格区分公私美丑,区分善恶;自我承诺、严格自律、品行良好是选拔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条件。

龙岩市纪委坚持以事业为先,因事选人,因人制宜,以竞争为常态,以个人调动为特例,杜绝“恶财逐利”,整顿用人风气。据统计,自《意见》实施以来,龙岩市纪委及其派驻机构新调入干部48名,其中公开调入4批39名,因办案、书写材料等特殊岗位单独调入9名。

龙岩市纪委组织部部长谢表示,《意见》明确要求“被党政机关纪律处分、效能告诫、组织处理”、“自行创业、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个体工商户除外)”和“有严重不诚信行为”五种情况不要选出来,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政治、廉洁、形象把关。

一票否决政治问题,坚决排除廉政问题,严格控制群众,全面掌握干部的真实情况2016年,在县和乡镇纪律委员会改选期间,9人被取消资格,39人被调离纪律检查系统。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已有12人因自身业务、清廉和多次反映被取消转岗资格,纪检监察干部被坚决制止“带病上班”、“带病提拔”。

平滑退出机制的树形图

"进口壁垒设定了很高的门槛,出口渠道必须畅通."谢告诉记者,过去很多人认为进入纪委就等于进入保险箱。对此,《意见》明确指出,“对于不适合纪检监察的干部,由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意见,报党委组织部牵头。人事和编制部门负责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调整和安排

2018年3月,龙岩市纪委干部监督办公室接到专案组的线索,反映原长汀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利用职务之便向取证对象借钱。市纪委调查组称,李外出调查取证数月后,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老板借款20万元,实际借款10万元,未出具借据,也未向组织报告,造成不良影响。同年7月,龙岩市纪委在党内对阿利进行了警告,长汀县委开除了他,并将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手电筒只跟着别人,不跟着自己。他们不认真接受和调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线索。他们内外不同,避重就轻,不以此为例,这不仅破坏了系统生态,也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龙岩市纪委干部监督办公室主任龙方说。据统计,自《意见》下发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转调55人,其中11人因党纪政纪备案转调,7人因未能履行监管职责、工作作风评价差、债务负担重、个人事务检查等原因转调,37人因未能如期完成融资担保清理而转调。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员干部的先锋和风向标,他们是正直的,不发号施令;他的身体是不正确的,尽管它不受限制。”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玉元说:“市纪委严格控制准入门槛,畅通退出渠道。这支队伍有了新的面貌和廉洁的制度生态,这将赢得廉洁的政治生态。”(通讯员邱洋付伟福建日报全媒体记者戴敏)

责任:吉爱玲

标题:龙岩:严格把关,严打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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