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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经李克强总理批准,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外商投资的决策部署,结合中国利用外资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挑战,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信心。以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为重点,以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测的外商投资环境为重点,继续深化“分税制”改革。

第一,深化对外开放。继续减少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名单,全面清理和取消未列入负面名单的限制性措施,加快金融业开放进程,优化汽车行业外商投资政策,营造公平的商业环境。

第二,加大投资促进力度。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科技创新服务,提高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水平,提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平台招商质量,优先在中西部地区增设一批综合保税区。

第三,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降低资金跨境使用成本,提高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便利性,优化外商投资项目用地审批程序。

第四,保护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机构,加强监管政策执行的规范性,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国医疗器械和药品标准的制定,确保供应商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重要意义,提高自身地位,主动出击,争取实效,抓紧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2019年11月8日,03版)

编辑:张静文

标题:国务院发布意见,进一步完善利用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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