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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发布《优化经营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负责人回答了记者关于条例的问题。
不断优化经营环境,产生活力和创造力
问: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优化经营环境,制定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我们为什么要制定这个规定?
答: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各地区、各部门继续推进“配送服务”改革,极大地改善了我国的经营环境,在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发布的经营环境报告中的排名也大幅提升。与此同时,中国的商业环境仍然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和不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很大差距。要在深化“分拨服”改革方面取得更大突破,在优化经营环境方面取得更大进展,保持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从制度层面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是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的重要举措。为了不断优化经营环境,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现代经济体制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制定了《条例》。
问:这些法规对优化商业环境有什么意义?
答:法规颁布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意义是将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优化经营环境的大量有效政策、经验和做法提升为法律法规,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增强其权威性、时效性和法律约束力,从制度层面为优化经营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持。此外,条例还将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优化商业环境的意识,为优化全社会商业环境营造浓厚氛围,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问:制定法规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第一,认真总结近年来优化我国商业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巩固已经证明行之有效、人民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有法律法规的改革措施。
第二,确定立法切入点,重点关注我国国有企业经营环境的突出缺陷和市场主体强烈反映的痛苦和困难的阻滞问题,并从完善制度和机制的层面做出相应的规定。
第三,努力应对世界银行经营环境评价的主要指标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对比,为相关领域经营环境的优化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
第四,把握法规作为优化经营环境的基本行政法规的定位,重点建立优化经营环境的基本制度规范,明确方向性要求,以一般性和指导性法规为主,不规定流程内容,不创建特定行业和领域的管理体系。
同时,规定留出充足的空供各地区和部门探索创新和优化经营环境的具体措施。
公平对待市场主体,着力净化市场环境
问:这些规定对加强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有何规定?
答:这些规定明确指出,国家坚持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和平等规则,确保各种所有制的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努力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对市场主体实行公平待遇。
首先,它强调平等对待各种市场参与者。很明显,国家从使用要素、享受扶持政策、依法参与招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支持。
其次,它强调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经营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第三,强调为市场主体的权利保护提供保障。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方面,法规重点解决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难点和难点,努力净化市场环境,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提高竞争力。
首先,集中力量打破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的壁垒。明确通过深化商业体制改革、推进许可分离改革、缩短企业启动时间、不断放宽市场准入等方式。,打破市场参与者进入市场和开展商业活动的障碍。要求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取消流程,精简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间,降低取消成本,推进市场主体“退出难”的解决。
第二,重点实施减税和减费政策。很明显,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各项减税、减费政策,确保减税、减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严格限制设立企业的费用,有效降低市场主体的经营成本。
第三,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明确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不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设定歧视性要求。
这些系统设计再次向整个社会发出了明确的信号。国家全面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决心不可动摇,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的预期,增强市场主体的信心,让企业家安心创业。
继续深化“配送服务”改革,为企业惠民提供高效服务
问:法规对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有哪些明确要求?
答:近年来,随着“配送服务”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法规重点建设公平、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运行体系,重点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惠企、惠民的高效服务。
一是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很明显,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落实减少环节、材料和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公众披露政府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工作指南,促进同样的事项得到无歧视的接受和同样的标准处理。
二是推广即时、在线、就近和一次性操作。很明显,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实施现场办理、一次性办理和限时办结的服务模式,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和远程办理,并对全国综合网上政府服务平台建设、政府信息整合共享、电子许可证推广应用等作出具体规定,使“一网一门一次”的改革要求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性规定。
三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很明显,国家严格控制新增行政许可,大力精简现有行政许可,通过综合实施、分级审批等多种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第四,促进关键领域的服务便利化。制定国际一流标准的基准,推广国内最佳做法,对与市场实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关键领域,如建筑许可、跨境贸易、纳税、房地产登记等,提出改善政府服务便利化的具体要求。为深化相关领域改革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
加强监督和执法,确保法制环境
问:关于监管和执法的规范和创新有哪些规定?
答:首先,完善执法机制。建立和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和应对机制,推进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降低执法主体和执法水平,推动解决困扰市场主体的行政执法检查过度频繁的问题,实现监管部门“单干”向综合监管的转变,实现“一检多检”。
二是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很明显,除了与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外,要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监管”,对新兴行业实行包容审慎的监管。
三是推进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很明显,行政执法要依法审慎执法,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而不应随意采取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止生产经营的措施,以避免执法“一刀切”。要求行政执法要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合理确定自由裁量权的范围、类型和范围。
这些制度设计要求政府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和支持创新,成为市场公平竞争的捍卫者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障者。
问:条例中有哪些条款加强对商业环境的法律保护?
答:《条例》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解决法律法规制定透明度不足、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缺乏缓冲期、企业对政策环境缺乏稳定预期等突出问题,以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加强对商业环境的法律保护。
一是提高法律法规制定的透明度。明确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的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外,还应当公开征求意见和对采纳意见的反馈。
二是增强法律法规实施的科学性。很明显,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应结合实际情况,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调整期,加强统筹协调,合理把握出台节奏,综合评估政策效果,避免政策重叠或不协调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第三,加大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力度。很明显,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该重点公布与市场主体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并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加强宣传和解释。
问:实施这些规定的考虑因素是什么?
答: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决策部署,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做好法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工作。加强宣传和解释,引导各级政府部门加强法规学习,全面把握法规要求,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和公众了解法律用法,营造人人参与商业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快配套制度的“改革与废除”。根据本规定,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确保相关法律法规与本规定相一致。对于《条例》提出的改革要求和任务,要抓紧制定具体、详细的实施方案,切实推进《条例》的实施。
第三,不断优化经营环境。以法规颁布为新起点,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原则,深化“分销服务”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公平监管,优化政府服务,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完善法律保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行业创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见的良好环境。(白杨)
艺术经纬:、林
31652054,。《优化经营环境条例》宣布对市场主体实行公平待遇。林
标题:《优化商业环境条例》已经公布,以实现公平对待市场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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