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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委员刘江在代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的发言中强调,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不容忽视,要协调推进,双轮驱动,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委员刘江提出了几点意见和建议:
——目前应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构建新型城镇体系。不断加大财政建设投入,增加转移支付,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城镇农村劳动力就业。
——认真处理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问题。高度重视耕地的有效保护,加快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建设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体系,探索向农民发放房地产许可证的方式,允许农民凭房地产许可证申请质押贷款。可以选择一些地区进行试点项目。
——新农村建设要强调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民收入。从政策导向、金融信贷、市场培育等方面支持农产品(000061)加工业发展,继续加大农村水利建设投入,加快建设进度,保持惠农政策的连续性,促进农民增收。
——加快从“空间城市化”向“人口城市化”的转变。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相关制度改革,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取得突破。
——推进城镇化,要善待农民。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使用周转指标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收入,应返还“三农”。对于已经进城的农民,在就业、劳动报酬、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应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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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刘江委员: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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