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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年前的今天,1910年12月29日,罗纳尔德哈里科西在英国伦敦出生。今天,数百名来自国内外的经济学家齐聚北京,通过视频向居住在美国芝加哥的科斯表示祝贺,并用一整天的学术会议讨论科斯对经济运行机制分析的贡献。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这里重开停刊三年的专栏,和读者一起探讨法律、监管、经济增长三者串联的互动与演化机制,第一篇今晚停刊。我觉得从科斯开始不太合适。
科斯一开始并没有引起我任何精神上的震撼。我不明白科斯为什么伟大。相反,经过长时间的学习,我学会了他简单想法的力量,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今天。后知后觉,正是在这一点上,他给了我最大的影响。
我第一次认识科斯是在大二开始读张五常的书的时候。在那些港书里,张五常把科斯翻译成了“高斯”,这让我觉得他说的是著名数学家高斯。所以我跳过了那些章节。过了很久,我才知道,科斯是世界上这样的人。
但还是没有帮助。我至今无法理解科斯为什么伟大。从张五常的介绍来看,科斯的贡献只在于解决了“牛吃小麦”的问题。即使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我也关心更大更重要的事情——经济繁荣,社会繁荣,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谁代表少数人,谁代表大多数人。这些怎么能和“牛吃麦”的问题相比呢?这个谜题是逐渐解开的。
科斯的思想有两个重要来源。首先,它来自英国经济学家菲利普·威克斯蒂德在1910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常识》中阐述的“边际平等”概念。其次,是美国经济学家弗兰克奈特1924年发表的一篇重要文章《社会成本含义中的一些谬误——社会成本的解释》,其中指出只要存在私有产权,产权所有者就可以借助市场功能解决社会成本问题,而不需要政府来解决。
所谓“边际平等”说起来简单。养牛种庄稼的一块地有多大?答案是:将土地细分为最小的单位。如果第一个单位的土地能带来比种植农作物更大的收益,那么这个单位的土地就会用来养牛;相反,它是用来种庄稼的。以此类推,直到最后一个单位的土地被用于能带来最大效益的目的(种小麦或养牛),那么这个土地在这两个目的上的分配就能带来最大的总效益。
所谓的“私有化”可以解决社会成本问题,也就是说,如果牛和小麦都有所有者,而最理想的情况是当两个所有者都是同一个人的时候,那么所有者就会通过上述的“边际平等”方法保证土地的使用和分配能够获得最大的收益,牛和小麦之间的冲突就可以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得到最合理的解决。
科斯理论的这两个思想渊源有三个重要的意义:第一,在解决生产资源分配问题时,重要的永远是边际价值,而不是平均价值或总价值;第二,协调资源竞争时,重要的是要有私有产权;第三,只要有私有产权,财产所有者的数量并不重要,也就是说,无论有多少人拥有生产要素,只要能保持充分的理性,就会实现同样的生产资源配置计划。
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学会并理解了以上三个意思。事实上,我是在看了armenalchian关于进化论的文章后才知道,边际规律不是靠人的意志转移的。在阅读了张五常、阿奇恩和欧文·菲舍尔的作品后,我逐渐意识到私有财产权的重要性。读了詹姆·布坎南·戈登·图洛克的作品,我们可以重新理解“多数人的意见”这一概念的虚无。后来开始教学生“法律经济学”这门课的时候,我充分体会到了科斯提出的视角,以及如何透过产权法、妨害法、侵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甚至宪法的脉络。要知道,在科斯思想出现之前,这些部门法似乎是独立的、不相关的。
我经常问自己:如果我是《法律与经济学报》的编辑,面对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我会不会有足够的品味,觉得这是一部惊艳的作品?肯定不是。这就是科斯对我最大的影响:他让我认识到观察世界时“权衡我的观点”的重要性。为此,我感谢科斯改变了我的世界观,开启了这个新的专栏。
[作者: 薛兆丰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法经研究中心副组长](编辑:周莹莹)
标题:薛兆丰:从科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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