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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网北京6月19日电据中国之音《新闻地平线》报道,母亲患恶性脑瘤,父亲因病去世。13岁的男孩罗伟科,独自一人来到广州,靠给别人擦鞋来筹集母亲的运营费用。这件事被媒体报道后,在广州引起强烈关注。医院给罗伟科妈妈开的捐赠账户,加上收到的现金,几天就达到了十几万。

但未来广东类似的集资活动可能还有另一个门槛。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在《广州市募捐条例》立法听证会上提出:“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募捐应当取得行政许可”。

听证会上,以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宪日为代表的专家对此提出质疑:公权力为民间组织募集资金设置准入门槛是否合适?13岁的罗伟科在救母亲之前获得行政许可是否为时已晚?昨晚,周先日教授在接受《纵横值日》新闻编辑张泽华采访时表示,如果罗伟科事件需要行政许可,即使媒体有一些善意,也不一定能宣传好事。

周先日:2011年6月12日扬州晚报报道,一少年母亲脑瘤,去广州治疗,于是为他人擦鞋,赚钱救母亲。媒体很热情,就报道了这件事,他在短时间内被捐了10万。

在相关立法会议的意见中,对这种集资性质的公开规定进行了规范,对于这种捐赠行为应该制定这种规定,不应该适用。制定的行政许可制度不符合我国的法律原因,特别是在慈善事业不足且仍处于起步阶段的国家,公权力会抑制民间慈善活动和人们对慈善组织的选择。等待行政许可后,人们对这类急需医疗救助的患者是否延误手术印象深刻。我认为这类事件不需要纳入行政许可范围。它是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民事关系,不需要受到行政立法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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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杨禹:“行政许可”高效绿色是公开募捐监管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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