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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离岸人民币回归机制的假设,中国人民银行6月3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澄清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被业界视为加快人民币国际化的标志性事件。

然而,瑞穗证券亚洲区董事总经理兼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认为,该通知与实际回报无关。基于不同的货币,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的试点只是向前迈出了一小步。

无关回流只是一小步

根据通知,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目前处于个案试点阶段。为确保相关业务平稳有序发展,防止热钱流入,目前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暂不受理。

为规范试点期间外国投资者以合法取得的人民币在华投资,《通知》显示,其用途包括新设企业出资、境内企业并购(不含回归并购)、股权转让、现有企业增资、提供股东贷款等。

德意志银行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规定,旨在加强对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的监管,并无新的限制。相反,对人民币外国直接投资的监管首次正式化。

因此,许多分析师认为,“所有在离岸市场筹集的人民币资金都将以外国直接投资的形式返还给内地。”但这可能是一厢情愿。如果是这样的话,应该有财政部、商务部等几个部委。

但尴尬的是,《通知》还没有正式“出道”,原本发布在央行业务管理部(北京)网站上的《通知》于6月21日下午被撤销;至于业界的各种解读,到目前为止,央行还没有“回应”。

“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试点只是商品的转换。理论上,商务部批准的外国直接投资可以流入;无论货币如何,外国直接投资的总量都不会改变。沈建光告诉本网站说。他表示:“从字面上看,目前还不清楚该通知与离岸人民币融资的回报有多大关联。”

亮点:没有纳入当前外债管理

事实上,在沈建光看来,《通知》并没有传达太多放松资本管制、加快人民币国际化的信号;其资本账户开立的唯一亮点是《通知》规定,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余额不纳入当期外债管理。

《通知》还显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居民对非居民的人民币负债包括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的长期信用证、境外代理付款、协议付款、预付款和延期付款。上述人民币对外负债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计入当期外债管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陆家嘴研究基地金融产品研究中心王博士曾对本网站说。Net认为我国遵循的是内外分离的离岸市场模式,即严格限制资金回流,控制离岸资金流入。“但中国的人民币国际化非常特殊——是唯一一个在没有完全开放资本账户的情况下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国家。”

北京刘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主席魏本华也表示,海外人民币回流只有三个渠道: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合法渠道;小qfii;允许外资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了防范跨境资本的风险,现在只有一个可控的自由化。

通知规定,银行人民币购销业务仅限于货物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境内代理行应要求境外参与行加强对客户购销需求的真实性审查。

标题:沈建光:FDI人民币试点“只是很小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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