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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专业顾问委员魏光勤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撰文,建议公开发行要严格坚持审核底线,不能简单备案,要赋予股东公开发行股票的权利,要在国内建立小规模发行的豁免机制。

魏光勤表示,中国的发行监管体系一直在发展和完善,对发行制度市场化和简化审计程序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既然公募可能涉及公共利益,那么严格审查的底线就应该保留。时机成熟后,可以考虑从实体审计向以审计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制度过渡,逐步市场化审计节奏,但不宜将整个审计机制改革为简单的程序性备案机制。

他表示,在中国目前的制度下,所有“公开发行”,无论涉及金额多少,都必须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才能进行。未来时机成熟时,可以考虑建立我国小规模发行的豁免机制,或者将“公开发行”的概念与金额挂钩,或者由证券监管机构发布部门规章,简化小规模发行的审批程序。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利用有限的监管资源进行小额发行;另一方面,它可以有效促进小额低风险的融资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的融资机会,有助于增加直接融资的比例。

标题:原证监会规划委委员卫光钦:建立小额发行豁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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