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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昨日公布了对“染色”馒头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新华社快讯:上海市政府联合调查组29日公布了对“染色”馒头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邢小金副局长等监督员分别被记大过和撤职。

据联合调查组称,经过深入调查取证,参与“染色”馒头的企业违法事实已基本查清。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理意见。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副局长邢小金,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较大处分;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王兴华负主要责任,撤职;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监督处处长万负责日常监督不力。

此外,涉及销售“染色”馒头的超市也进行了责任追究,上海联华超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唐琦受到警告和经济处罚;该公司生鲜食品采购部部长许宏宇被记过并撤职。

针对“染色”馒头事件暴露出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薄弱环节,同日,上海还公布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商务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新规定。其中,明确要求大型连锁超市设立独立的食品安全质量控制部门,做好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职业道德教育,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做好食品供应商选择,完善准入制度;把变质过期食品的“销毁”和食品的“退货”放在保质期附近;开展食品风险评估,有效提高食品中有害物质的检测能力。

联合调查组要求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实施飞行检查、交叉执法、定期轮换等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加大抽样检查力度,丰富科技手段,提高发现和查处违法食品生产销售问题的能力。此外,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上海将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管和检测机制,加强获奖举报制度的实施,增加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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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宝山区质监局副局长被记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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