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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3·15”的临近,汽车召回成为车主和媒体关注的焦点。2010年的一次大规模召回事件,确实让中国车主感到了“不平等”。现在,2011年,期待已久的汽车召回规定什么时候出台?
3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刘平军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正在积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计划今年出台《汽车管理召回条例》。
汽车召回管理一视同仁
据新京报报道,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刘平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中国一贯平等对待进口汽车、合资品牌和自主品牌的召回管理。
刘平军表示,2010年,中国汽车召回总数达到117.7万辆,其中进口汽车17.6万辆,国产合资品牌96.2万个,自主品牌3.9万个。应该说,国家质检总局对丰田汽车全球召回事件进行了干预,有效保护了中国消费者的利益。这项工作是有效的。对于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我们正在组织专家和相关实验室进行分析判断。
刘平军表示,在制度建设方面,法制办非常重视汽车管理召回条例的出台。最近我们连续召开了几次专题会议,目前的计划是今年可以出台这项规定。
为什么中国很难召回?
我国汽车召回的相关规定始于2004年10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但是这个规定存在很多问题。
比如,与美国采取的“强制认证、强制召回”不同,我国目前的汽车召回管理采取的是“强制认证、自愿召回”。没有法律强制,汽车厂商显然是无意识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企业拒绝召回,最高罚款3万元。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这种处罚显然没有强制意义。
相比之下,国外大多规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制度。比如2010年的汽车召回事件,丰田向美国支付了1000亿日元的质量保证金,美国因隐瞒汽车质量而处以巨额罚款,足以让一家跨国巨头破产。
什么是汽车召回
汽车召回是指投放市场的汽车。如果发现设计或制造中存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缺陷,可能导致安全和环保问题,制造商必须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产品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提出召回申请,经批准后,委托销售者或维修者以有效方式告知车主在用车辆,以消除事故隐患。
欧美经验
在发达国家,汽车召回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大多数国家通过立法要求汽车厂商主动召回并承担相应费用。一旦发现符合召回条件,企业故意隐瞒,将面临严重的指控和处罚。
1966年美国国会颁布的《全国交通与机动车安全法》规定了汽车召回的相关内容。1969年,日本开始实施汽车召回制度,1994年,召回被写入《道路运输车辆法》。
标题:汽车召回条例拟年内出台 强制召回有望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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