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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5日晚,国家商报记者就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变化采访了原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中国商品协会副会长吴。
Nbd:从去年的投诉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哪些新特点?
吴:我们认为有四个变化:第一,量变。投诉数量的增加并不意味着中国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越来越差,而是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高;第二,质变。消费者追求现代化的趋势不可阻挡,更高的损害赔偿要求的趋势不可阻挡;第三种是一种改变。现在越来越多的投诉涉及房地产、汽车、保险、金融、医疗和教育等。第四是状态改变。以前投诉主要集中在物化商品上。现在投诉开始转向非实体化商品,各种服务质量的投诉,甚至假唱假球的投诉。
Nbd:非法经营者的手段和以前相比有什么变化吗?
吴:以前的违法行为是为了钱杀人,现在的变化是为了钱杀人,比如面粉里的增白剂。非法经营者说没有危害,没有利益。此外,双重标准被用来损害合法权益。国外和国内消费者享受不同的待遇。产品国外质量好,国内质量差,归根结底是消费者歧视。比如有一款相机,在美国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退货,在中国只能修。再比如,一种食品在国外生产,绝对不敢用反式脂肪。同一个品牌进入中国,就敢用反式脂肪。类似的案例也有。
Nbd:政府应该怎么做?
吴: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调查处理,不能让行业规定伤害消费者。现在,政府部门应根据变化的情况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防止违法行为得逞。目前,政府部门在各个方面都有很多措施,但这些措施仍然落后于非法操作。目前,在立法层面仍有巨大的空,从行政执法的角度来看,空.也有巨大的增长
标题:中消协前副秘书长武高汉建议:新时期 政府要主动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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