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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税制改革问题受到广泛关注,其中“提高税收门槛”备受期待。“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段祺华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目前的税收机制除了提高起征点之外,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改进,比如建立合理的退税机制,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等。
在税率的应用上,我国现行税率是针对个人收入而设计的。只要月入过了门槛的居民,无论家庭负担,是否已婚,是否有未成年子女,都适用同样的税率。
对此,段祺华指出,之所以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是因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建立之初就强调效率,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改革开放初期确实起到了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整体水平的作用。然而,在今天强调社会公平的情况下,无论具体情况如何,都可以简单易行地采用一刀切的方法来适用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但主要有以下几个弊端:一是门槛太低,让很多纳税人觉得这个制度只是在为国家多收税,而不是调节收入,也打击了纳税人的积极性;其次,对收入相同但纳税能力不同的纳税人适用相同的税率,实际上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
然而,一些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对纳税人的情况进行了细分。例如,在美国,所有应税收入以四种不同的方式申报,即已婚联合申报、已婚单独申报、单身和户主申报。对于相同的个人收入,如果采用不同的申报方式,应纳税范围和税率是不同的。举例来说,同样的10万元个人入息,根据单一声明,税率为28%,根据已婚人士联合声明,税率为25%。美国这种税率制度充分考虑了婚姻、家庭负担等因素,进一步体现了量力而行的纳税原则。
段祺华认为,中国是一个大家庭观念比较重的国家,自古以来就有养老扶幼的优良传统。所以,个人收入差距应该体现在家庭收入差距上,一个家庭的总收入比个人收入更能反映其真实纳税能力。从这个角度来看,个人收入分配的调整完全可以以家庭收入的调整为重点。
因此,段祺华向联大提交了相关提案,提出进一步提高起征点,鼓励纳税人的积极性,同时建立完善的退税或扣税制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一是税率要兼顾婚姻家庭等“人性化”因素,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考虑个人负担,如是否需要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采取按量纳税的原则,做到真正的公平;其次,应返还个人对外投资的损失,以鼓励个人投资,促进经济发展;第三,应退还个人慈善捐款,以鼓励慈善事业的发展;最后,对家庭合理的租金支出,要从计税基数中予以返还或扣除,以鼓励个人以租代买,通过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标题:段祺华:建立个人所得税退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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