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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记者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了深化生态环境绿色金融改革,企业被迫从“要我减排”转变为“要我减排”。自2014年以来,我省先后开展了排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和能源使用交易试点项目。目前,排污权交易累计交易额超过12亿元,近63%的交易额发生在企业之间,居中国首位。
据了解,福建省有统一的排污权交易标准和规模,依法科学界定和确认权利,赋予环境权益商品属性。同时,在满足区域环境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排放指标跨流域、跨区域流动,防止市场分割,增加交易灵活性。创新多元化金融产品,有偿排放权可以抵押或出租,“休眠资产”可以激活为“流动资本”。为了防止金融投机,福建省排污权交易的转让价格考虑了产业结构、区域政策和治理成本等因素,并随时调整上市价格。要限制购买条件,分阶段进行交易,确保市场平衡和合理配置。建立政府储备机制,缓解市场需求压力和市场供求失衡。
同时,福建省实行重污染企业双交易、重点行业总量控制和重点区域质量控制机制,促进布局优化,有效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和重点流域下游转移,向高技术、低排放转型。目前,转移企业利润总额为5.6亿元,省内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以下,为优质发展腾出了空的空间。(记者潘媛媛)
责任:吉爱玲
标题:福建省排污权交易累计交易额超过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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