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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10日上午,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福建代表团分组审议对外贸易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代表团团长、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俞卫国,代表团副团长、福建省省长唐等参加了会见。代表们在各自的小组中发言。
沈代表说,他完全同意外商投资法草案和王晨同志的说明。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决策和部署、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显示了中国在新时期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维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决心和信心。该法在充分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利用外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了外资领域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体现了外资领域基本法律的性质和取向,建立和完善了促进外资的机制,加强了对外资合法权益的保护,规定了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外资准入前的安全审查。该法草案内容全面,相对成熟,完全赞成提交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俞伟国代表表示,他完全同意《外商投资法》草案和王晨副主席的解释。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适应新时期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草案坚持平等对待、平等对待的原则,突出了中国特色与国际规则的联系,对于提高外商投资水平、提升内资企业竞争力、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应该在每一个外资案例和每一个外资企业中实施,让外资在新福建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唐代表说,草案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改革的方向,体现了积极扩大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主旋律,体现了外商投资的基本法律取向。它体现了中国特色与国际规则的联系,体现了国内外资本的一致性,体现了依法保护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体现了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必将为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开放提供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建议尽快发布新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记者周琳严顺龙)
编者:纪爱玲
标题:福建代表团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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