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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福建省财政厅消息,为支持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省财政采取了四项措施,即丰富技能培训、支持失业群体、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

首先,丰富培训供应。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和高等院校承担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根据需要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技能提升补贴。地方人民团体和财政部门可以探索通过整个组织系统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去生产能力的失业人员和设立卡的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对承担项目培训任务的培训单位,根据受训人数给予每人最高1000元的培训补贴。

第二,支持困难群体参与培训。从2019年到2020年,将在培训期间向有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发放生活补贴,最高补贴标准是当地一个月的最低失业保险标准。如果培训时间少于10天,生活津贴按当月失业保险最低标准的50%确定。根据生活费用补贴政策,每个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失业保险福利不能在他享受生活费用补贴的当月同时支付,而他应在他享受生活费用补贴的当月领取的失业保险福利可以推迟到以后几个月。

第三,放宽技术进步补贴的申请条件。从2019年到2020年,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将从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到参加保险1年以上。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职工可在参保地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第四,应将青年失业人员纳入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从2019年1月1日起,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从2年内离校的失业大学毕业生(含技工学校)扩大到16-24岁的失业青年,就业见习时间从3-6个月延长至3-12个月,补贴标准适当提高。(记者王永珍)

责任:吉爱玲

标题:福建省提高失业人员就业能力的四项金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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