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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6日在北京举行。经表决,决定任命洪峰为北京市副市长。今年1月,洪峰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信息,洪峰,男,汉族,1954年11月出生,安徽绩溪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7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农学硕士学位。
据资料显示,洪峰曾担任湖北省物价局研究室副主任、国家物价局综合司综合司司长、国家物价局政治研究室副主任兼主任、国家计委市场与价格监管司副司长、价格监管司副司长兼司长。
据悉,洪峰在陕西工作12年,主要负责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金融、法制、信访、铁路、公路、机场、陕南突破性发展等工作。结束
标题:原陕西省副省长洪峰任北京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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