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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0日电-神州天地体育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天地公司)起诉黄健翔,因其拒绝接受劳动仲裁部门作出的支付黄健翔工资及赔偿金的仲裁裁决。2010年10月12日下午,北京市朝阳法院举行公开审理,被告人黄健翔到庭。庭审原定于下午13时50分开始,但庭审前原告神州天地公司向法院提起涉及商业秘密的诉讼,申请不公开审理。最后,法院决定,法院在处理审判中的保密部分时,不举行公开听证会。

神舟天地公司起诉不同意支付黄健翔2009年8月至12月工资及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原因是黄健翔自2009年8月起擅自离职,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向公司提供劳动。另外,要求黄健翔返还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庭审中,黄健翔的律师回复说,黄健翔已经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09年8月以后不再担任《绿影大会》节目主持人,但他一直是节目制作人,他是创意、策划、文案。

同时代理人表示,黄健翔的工作时间很分散,在单位的时间不固定。“你不能告诉被告你去公司上班就可以上班!”。

庭审中,双方提供了2009年8月至12月黄健翔是否为神州天地公司提供劳务的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

据悉,该案将于2011年1月14日(星期五)上午9点在北京朝阳法院三楼涉外法院公开宣判。

标题:神州天地强调黄健翔擅自离职 不同意给付工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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