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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9日发表署名文章《深化金融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全文如下: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企业是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载体。通过深化改革推动金融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加快金融企业改革作出了前瞻性部署,要求推进国有金融企业股份制改革,深化政策性银行改革,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提高金融企业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服务水平。

十一五期间,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重点金融企业改革,基本完成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稳步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有效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积极参与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和保险公司改革。通过深化金融改革,促进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建立,重点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水平日益加强,经营实力和财务状况明显改善,中国金融业的整体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一是基本完成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银行业是中国金融业的主体,工、农、中、建、交五大商业银行在银行业占据主导地位。推进大型商业银行改革意义重大。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稳步有序推进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在总结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包括国有资本注入、不良资产处置、设立股份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适时上市等改革步骤的总体规划。结合各行实际情况,按照“一行一策”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国家注资成立汇金公司,代表国家为试点银行履行出资人职能,明确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和措施。处置不良资产时,严格进行外部审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采用市场化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努力减少损失,防范道德风险。在设立股份公司时,根据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产权清晰、资本充足、内部控制严格、经营安全的要求,制定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指引。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过程中,要坚持国家绝对控制、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努力发挥战略投资者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技术和业务合作方面的作用。上市时谨慎安排,灵活选择发行h股和a股。股权分置改革涉及的财政税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国有土地管理、人事管理、工商登记、金融监管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同时,适时建立分阶段改革的标准,建立定性和定量的考核指标体系。

“十一五”期间,工业、中国、建设、交易所四大商业银行相继完成金融重组和股份制改革,并成功在香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国家果断启动农业银行改革,通过汇金公司向农业银行注入1300亿元人民币折合美元。2010年7月,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下,农行成功实现了a股+h股的公开发行和上市。到目前为止,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在此期间,大型商业银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着力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服务水平和效率不断提高。股份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突出表现在:

大型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内部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公司治理结构不断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逐步形成各司其职、有效平衡和协调运作的结构和机制,新的制度和机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二是内控机制和管理能力不断增强,风险防范体系不断完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础管理不断加强,风险文化逐步建立。三是与战略投资者的业务技术合作计划已全面实施。战略投资者在完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转换经营机制、完善风险控制、开发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引入“智力”和“制度”的效果逐步体现出来。第四,通过公开发行和上市,建立了市场化的资本补充机制,规范了信息披露,加强了对高级管理层的绩效约束,资本市场对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建立的促进和监督作用显著增强。与此同时,a股市场规模明显扩大,a股公司整体投资价值提高,对市场有明显的稳定作用,有力推动了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

大型商业银行改革的社会效益和金融效益显著提高。一是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效率和能力不断提高。在改革中,大型商业银行践行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和增长方式,不断完善流程和管理体系,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多层次、多方位的金融服务。同时,加快观念、产品、业务和技术创新,增强竞争力,注重社会责任投资,促进服务水平整体提升。第二,财务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改善,表现出较强的可持续性。大型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显著提高,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逐年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增强。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他们仍然保持着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截至2010年9月底,工、农、中、建、交五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57%、11.38%、11.73%、11.64%和12.53%;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15%、2.08%、1.10%、1.14%和1.22%。税前利润分别为1663亿元、892亿元、1074亿元、1438亿元和379亿元。大型商业银行的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和股本回报率(roe)逐年上升,在资产方面接近并逐步超过国际前20家银行的平均水平。三是市场地位和实力明显提升,国家注资收益显著。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的最新评估结果,工业、建筑、中国、农业和交通银行在全球银行税前利润总额中分别排名第一、第二、第七、第十四和第十九。目前,国有股在大型商业银行中处于控股地位,账面溢价可观,股息收入稳步增长,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大型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和金融实力及经营状况的根本改善,为我国金融监管标准和规范的国际化奠定了基础。大型商业银行改革推动的外部审计和境内外上市,极大地推动了我国金融监管和会计准则的国际化。目前,我国银行业监管标准基本符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相关监管标准,企业会计准则也接近国际会计准则。正是由于具有系统性重要性的大型商业银行管理和财务状况的不断改善,以及微观金融基础的巩固,中国才有条件采用更多的国际监管标准和准则。同时,监管标准和指引的国际化,为确保我国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和金融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稳步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

政策性金融作为商业金融的重要有益补充,在支持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效应对国际和地区金融危机冲击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世界经济结构的深刻调整和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国内经济金融环境、政策性金融机构面临的任务和政策目标发生了巨大变化。面对新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中国需要采取更有效的措施稳定外需、扩大内需,努力支持实体经济实施“走出去”战略,这就要求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挥更大的作用和功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政策性银行分类指导和“一条线一项政策”的改革原则,提出先推进发展银行改革,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也要进行内部改革,增强资本实力,为全面改革创造条件,并要求继续发挥政策金融在服务国家战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十一五”期间,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推进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改革。目前,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开发银行商业化转型稳步推进。2007年底,国家通过汇金向开发银行注入200亿美元;2008年12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上市。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建立了相对规范的“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结构,成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规则等公司治理基本制度,不断完善决策机制;优化整体风险管理框架,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自股份公司上市以来,开发银行克服了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经营业绩稳步改善,不良贷款率保持在较低水平。二是进出口银行和中国信用保险改革稳步推进。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相关改革工作组,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业务范围、风险控制和治理结构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推动两机构扎实推进内部改革,推动政策性金融服务不断完善。三是农业发展银行职能调整和内部改革取得一定进展。结合农村金融体系总体布局,中国人民银行多次带领基层对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目前,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改革的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稳步推进。

三、积极推进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

“十一五”期间,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国内a股市场和香港h股市场成功上市,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市场约束进一步加强。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推进光大集团和广东发展银行的重组改革。2007年以来,在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推动和协调下,围绕光大银行财务重组、成立光大实业公司、成立光大金融控股公司,全面开展了光大集团的改制改革工作。2007年11月,汇金向光大银行注入200亿元等值美元;2010年8月,光大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历史原因,GDB不良资产比率高,资本充足率为负。2006年,广东省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一起,率先推进GDB的改革和结构调整。在剥离不良资产的同时,GDB实施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GDB的结构调整取得了重大进展,资本充足率大幅提高,资产质量显著改善。

(编辑:华清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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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刘士余:深化金融改革 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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