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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月5日电(记者阮惠琳)国家海洋局官员5日在北京宣布,中国海监执法部门立案调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康菲企业)这次溢油事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进行调查、取证。

国家海洋局当天在北京通报了康菲石油中国有限企业蓬莱19-3油田漏油。 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斌对记者表示:“国家海洋局是监督管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的职责部门,执行相关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根据这些法律要求,石油生产作业中溢油事故风险的责任由作业人员承担。

王斌说,康菲企业是中国国内注册的独立实体,是这次溢油事故的蓬莱19-3油田的作业者,承担着独立生产作业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这次溢油事故应由作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这次康菲企业被认定为这次溢油事故的负责人。 因为这个海洋执法部门只追究这家企业的责任。

王斌说,中国海洋石油总企业在这次事故中的责任必须根据与康菲企业的合同确定。 在监督管理和执法的意义上,这次溢油事故只比较了负责人,也就是康菲企业。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郭明克说,经过调查取证,目前这起事故已经立案。 根据现行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对康菲企业的索赔金额最高为20万元人民币。

王斌还说,国家海洋局不排除代表国家向康菲企业提出生态索赔,因此金额可能超过20万元人民币。

标题:【快讯】中国海监执法部门已对康菲企业溢油事情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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