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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上午8点,沈阳。
寒冷的隆冬,沈阳街上是罕见的行人,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外聚集了很多市民。 这天是沈阳“118”现金运输车事件的主犯张显光爆炸受审的日子。 已经有近100名市民围着9号法庭,但由于法庭的座位有限,还有七八十人没能进去。
张显光,黑龙江鸡西市人,1965年出生,身高1.72米,现年41岁。 他25岁时涉嫌第一次杀人,后来召集兄弟、堂兄,在沈阳持枪袭击了银行。 随着一系列强盗事件的发生,10人的生命被无辜夺走,很多人受伤。 国家和私有财产共计330多万元被掠夺。
银行抢劫案
2003年1月18日,星期六,17点50分,银行运输车准时停在存款所前。
银行内部的押送员王宏海像往常一样,提着两个专用的纸币运输袋,对着现金运输车准备和车内保安交接。 但是,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想到,这些人多次重复“程序”,被“轰鸣”打破了。 随着震耳欲聋的爆炸,蒙着面具的4人扑向现金运输车…
八名银行职员倒在血泊里。 银行被抢走了220万人民币。 四个蒙面强盗不见了。
技术专家最后判断,犯罪分子事先将爆炸物放在储藏库前的自行车后座,等待从运钞车收款的瞬间,远程操作爆炸,实施了抢劫。 强盗使用的炸弹威力很大,其冲击力使离现场100米的柳祖江老人“差点倒下”。
离爆炸现场最近的目击者,即使柳老人想起当时的情景,全身都在发抖:“我吓得头晕目眩,双脚发抖,不得不抓住旁边的电线杆。”
柳老人回忆说,爆炸声还没有落地,他又听到了开枪的声音。 然后,老人看着储蓄所的前面,青年警长向地面倒下了。
然后老人看见三四个人从储蓄所前面沿着银行大楼的墙根向南跑。 老人说:“其中一个人很高,手里拿着袋子。”
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歹徒使用炸药袭击银行的恶性事件。
标题:【快讯】新中国历史上首例歹徒用炸药抢劫银行案侦破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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