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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在北京举行立法示范会议。16位来自立法、建筑、文化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应邀为《山西省传统村镇院落保护条例(草案)》把脉。
山西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现有古村落约3500个,登记备案的古村落1736个,中国传统村落550个。它是北方汉族地区数量最多、风格最完整、集中度最高、类型最丰富的传统村落之一。近年来,山西省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传统院落和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将其作为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带动人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内容。然而,在实践中,仍存在着保护体系不完善、发展基础薄弱、利用方式单一、+0+集中化趋势加剧等一系列问题。有必要制定一部地方法律来提供法律保护。
草案旨在建立全省农村文化遗产全覆盖保护体系,包括所有传统村落、传统院落和传统建筑,形成“村落+院落+建筑”全覆盖保护体系。据悉,该草案共7章47条,主要内容是建立全覆盖的分级保护体系,实施整体保护和分区保护,重视功能复兴和激活,强化资本政策保障机制。
在示范会议上,与会专家学者就“如何保护”、“如何传承”、“如何利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和积极发言,旨在建立一个为传统村落、传统院落和传统建筑的保护、利用和传承提供保障的法律体系。(中国文化报驻山西阳原记者郭志清)
责任:张静文
标题:山西省将建立农村文化遗产全覆盖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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