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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院长谈垃圾焚烧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院长徐文龙
今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6个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沉寂一年的垃圾焚烧话题再次引发争议。
为应对“垃圾围城”,国家发改委启动了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地方政府正在采取措施解决这一“燃眉之急”。
在武汉,据当地媒体《长江日报》报道,今年5月开工的武汉第五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将于明年年底竣工。五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部建成后,将彻底“消化”武汉的日常生活垃圾。浙江杭州,是实名制垃圾的“药方”。
然而,人们似乎并没有因为政府的“好意”而“购买”,许多城市在推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时遇到了很大的争议和阻力。关于这个有争议的话题,6月3日,《晨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院长徐文龙。
“填埋”是没有办法的
东方早报:国务院批准的意见鼓励土地资源稀缺、人口密度高的城市优先发展焚烧技术。为什么?
徐文龙:垃圾焚烧政策是可持续的。一是减少垃圾的产生,二是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垃圾要进行处理,包括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处理方式,最后不能处理的残渣要填埋,这是发达国家遵循的策略。
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状况,首先走了一条“最大化卫生填埋处置”的道路——将所有原生垃圾直接填埋,这已经走了近20年,因为填埋具有处理量大、操作相对简单、运行成本低的优点。但事实上,在发达国家,垃圾填埋场只能最终处置,而生垃圾不能直接进入垃圾填埋场,只有残渣才能进入垃圾填埋场。
在中国,没有办法将填埋作为主要的处理方法。垃圾填埋场建设越来越不可持续,选址越来越困难,因为总会被填满,现在选择填埋场也很困难。
另外,严格意义上的填埋投资和运营成本也很高,因为需要严格的防渗措施,填埋过程中会产生污水,污水处理成本也很高。
从可持续处理的角度来看,在现有的处理方法中,焚烧发电是资源利用、减量化、能源利用和无害化效果最好的一种;但生物处理只能解决局部问题,不能大规模解决垃圾处理问题。垃圾焚烧发电是被发达国家证明了几百年的垃圾处理技术。上一页123下一页
标题:徐文龙:垃圾焚烧厂起争议 源于透明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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