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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被投资者呼吁的基金管理费提取方式改革取得新进展。据《云南信息日报》报道,4月中下旬,证监会向部分机构发布了《资本市场征求意见“十二五”规划》。对于经常被质疑的公共基金管理费费率问题,征求意见稿表示将完善基金费率制度,降低费率水平。
改革基金管理费提取方式不仅符合民意,也是基金发展的内在要求。自1998年推出公共基金以来,管理费的提取方法保持不变,即基金管理费按固定费率提取。比如封闭式基金按基金规模每年1.5%,开放式基金约1%。
这种固定费率的基金管理费提取方式,在基金发展初期为基金规模的快速扩张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其弊端也日益明显。
首先,定息基金管理费提取法将投资基金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关系分离,使得投资基金名义上是为基金持有人理财,实际上是为基金公司谋取私利。即使基金持有人遭受重大损失,基金公司仍然收取巨额管理费,严重损害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其次,固定利率基金管理费提取方式严重制约了投资基金自身的发展。固定利率是以基金规模为基础的,这使得基金公司更加注重基金规模的扩大,而不是基金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虽然很多基金公司做大了,但并没有变强。
更重要的是,正是因为基金管理水平没有提高,固定利率的基金管理费提取方式将投资基金和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割裂开来,使得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抛弃了投资基金。
目前的基金管理费提取方式严重制约了基金行业的发展,改革势在必行。但此次改革不应简单降低基金管理费费率,而应将基金管理费提取与基金业绩挂钩,实行“固定费率+业绩提取”的基金管理费征收方式。新的固定费率应大幅降低现行费率标准,1.5%的提取标准可降至0.5%;绩效提取部分可根据基金利润计提5%-10%。这种权责发生制可以将基金和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促进投资基金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使基金的发展得到基金持有人的支持。
标题:皮海洲:基金管理费改革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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