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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浙江“东阳亿万富翁姐姐吴英”集资诈骗案二审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法院开庭。吴英的代理人杨兆东和张燕峰为吴英的清白进行了辩护,并提供了五项新证据。

吴英“有点胖”

吴英1981年出生,创办真彩集团。在鼎盛时期,吴英在东阳汉宁路收购了100多家店铺,旗下有10多家“真彩”公司。

2009年4月16日,吴英因涉嫌非法集资在金华中院受审。同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

一审判决认定,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高利息的投资、贷款、资金周转为诱饵,向、杨、杨等11人非法募集人民币77339.5万元。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万元。,

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负责办理死刑案件的省检察院公诉三处副处长戴、办案检察官许作为二审检察员参加了庭审辩护。审判不对公众开放。法院给吴英的家人举行了三次听证会,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和其他三名家庭成员出席了听证会。

庭审从上午9点持续到下午3点15分。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告诉记者,吴英“比以前胖了一点”,因为她不被允许在法庭上自由发言。“她只和我眼神交流。”

一直坚称自己无罪的吴英首次在法庭上认罪。她说即使构成犯罪,也应该认定为单位犯罪。

标题:亿万富姐案二审开庭 一审判死的吴英首次承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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