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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9日电-3月8日,在2011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昆在两会驻地媒体见面会上回答了记者提问,并向中新网和贺勋联合采访组表示。由于住房供应不足和分配制度不合理,我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长期存在,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
刘克邦认为,自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已经探索了经济适用房、住房公积金、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项目等制度。然而,由于总供给严重不足和分配制度不合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长期存在。刘克谷认为,中国在开展当前房地产调控工作的同时,应着眼于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对此,刘克昆给出了六点建议:
第一,人和房要分类。他认为,这是建立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的核心和基础,城市家庭要根据收入水平分为六类,住房也要分为六类。
二是确定各类住房的规划建设标准,即低成本、功能齐全、简单易行,适当提高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是建立各种房屋流转管理制度,其基本原则是:突破户籍,保障全部保险;严格审查,公开监督;顺畅流通,盘活存量。
第四,政府要对各类住房承担责任,主要是在土地、规划、建设、管理、资金、法律法规等方面。
第五,建立与各类住房相匹配的资源配置政策,包括土地、资金、住房等。
第六,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刘克昆建议成立国务院基本住房保障委员会和国家基本住房保障局。建议尽快制定、颁布和实施《基本住房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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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2011年财务报告
标题:政协委员刘克崮:建立完善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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