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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网北京6月27日电据经济之声《超光财经观察》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今天上午再次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保持了草案初稿中3000元的起征点不变,同时将超额累进税率中的一级税率由5%下调至3%。
面对相当数量的公众诉求,为什么“个税起征点”依然不涨?为什么二审只对超额累进税率的第一级进行了轻微调整?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超光金融观察”特地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经济之声特约观察员刘欢进行了交谈,看他的分析和评论。
主持人:个税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所以今天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二审也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很多人看到初稿中的个税起征点保持在3000元不变,觉得和之前征求民意的结果相差甚远。这也是我们希望你分析的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二次审议稿没有提高起征点?
刘欢:在一审之前,我曾经表达过我的个人观点。其实个人所得税负担最重要的因素并不是起征点的高点。门槛只规定了多少钱不该征税,多少钱该征税。核心问题是如何调整税负结构,如税率结构、抵扣标准等。
在中国,这部税法的主要核心目标是让人们减税,所以如果减税意味着依靠门槛,就会造成很大的麻烦。比如3000元在很多网友眼里比较低,我也觉得低。如果我是个人,我也希望这个门槛很高。但如果从国家立法的角度来看,在一些边缘小城市和地方,3000元的门槛已经高于员工平均工资。所以中国的问题在于经济城市的二元结构,西部和沿海地区差别很大,门槛尽可能高是不合适的。
如果门槛太高,一些边缘地方觉得没有税可征,收入较高的人——比如5000或者8000——不交税,大家都会觉得不公平;如果太低,比如2.3万,沿海地区的居民确实觉得问题更多。
在我看来,起点应该由国家用统一的政策规定,允许每个地方都有一个范围,这才是解决沿海地区和落后地区差异的办法。如果不改变国家统一规定的做法,3000分的空间真的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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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个税修正案27日二审 刘恒:个税征收与CPI挂钩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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