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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华夏基金副总经理王亚伟提出在新股发行过程中引入风险共担制衡机制。具体措施如下:主承销商应拿出部分承销收入购买一定数量的承销股票,并锁定一年。
王亚伟说,新股发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其根源在于缺乏有效的制度来约束发行人和承销商的行为。为此,他提出了三点建议。
第一,规定查询覆盖80%以上的查询机构是有效的。如果超过20%的询价机构放弃报价,询价将被视为无效。"这可以有效防止卖方操纵询价过程和询价结果."他说。
第二个建议是:主承销商取出50%的承销收入,按照目前4% ~ 6%的承销费用计算,一般取出3%的承销金额,根据询价结果购买承销数量的2% ~ 3%,锁定一年。
“这种风险共担制衡机制的引入,有助于承销商从卖方市场和买方立场考虑问题,最终选择更中性的立场,从而压制更高的询价。冲动越好。”王亚伟说。
此外,他还建议新股分批发行,分批上市。王亚伟表示,新股是小批量发行和上市的,这使得市场总是处于饥饿状态。投资者饿了不能货比三家,容易出现“三高”问题。他建议每个月同时发行30股新股。从公告到发行留出一个月时间,供一级市场投资者充分思考和比较。同时每个月同一时间上市30只新股,一个月也留给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冷静思考比较。这样可以很大程度上缓解新股的不足,提高询价机构的谈判能力。更重要的是,它可以抑制二级市场的投机。
标题:王亚伟破解“三高”有三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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