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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南航(空(600029)有限公司原总工程师、维修工程部总经理张和平受贿一案举行公开审理..公诉机关称,1999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张和平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六人送来的财物,折合人民币719万元。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和平从1999年至2010年利用职务便利担任贵州航空空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总经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维修工程部总经理。在核保航线、基建项目、飞机维修、用工安排等过程中。,他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接纳庞等人
2003年至2006年,被告张和平担任南航湖南分公司总经理后,日航空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美公司”)在湛江经济开发区的法定代表人庞张寒找到被告张和平,要求张和平接管其公司的业务。此后,张和平在航空公司核保、航空公司奖励、航空公司运力配置等方面多次为“日美公司”谋求利益。在此期间,被告人张和平11次收受庞财物,共计人民币396万元。
2006年至2009年,湖南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惠成发现被告张和平,要求其打理公司业务。此后,张和平在南航湖南分公司一块闲置土地的开发和南航湖南分公司的搬迁中为华富公司谋求利益。张和平7次收到房产,共计折合人民币257万元。
此外,被告人张和平还利用职务之便,10次收受四川海特高新(002023)科技有限公司李31万元;收到马国旗总价值23万元以上的财产;收到台湾西南旅行社负责人李德山的1万美元;收到胡的奥运会纪念金条100克,价值1.9万元。
据了解,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此案作出判决。
标题:南航原总工程师张和平受贿719万元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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