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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4月24日电(人民网)据福建省医疗保险局网站消息,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险局、外事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卫生委联合转发了《国家医疗保险局、外交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委关于外国COVID-19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支付的通知》,明确了外国COVID-19肺炎患者在福建省的医疗费用支付。

一、境外COVID-19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未参加中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先支付治疗费用,以确保全部应收;医疗费用由病人自己承担。如果您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商业保险公司应根据合同及时支付。

二、国外COVID-19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参加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其余费用由患者承担。

三、参加中国外国人基本医疗保险期间,在医院观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未参加中国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承担。

四、集中隔离外国人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陈楚楚)

编者:纪爱玲

31776974,。福建省明确对外来COVID-19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支付。2020-04-26 09:58:15,. 204481,.纪爱玲

标题:福建澄清外国COVID-19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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