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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中国银河投资高管的腐败审判,银河证券最近告诉媒体,“我们公司是2007年经有关部门批准新成立的。报告中提到的‘银河证券’是指原银河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银河投资公司。王长林曾在上述公司任职,但从未在我们公司工作过,也没有担任过高管。”

近日,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原总经理王长林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王长林被控在担任银河证券金融资本总部总经理期间冒充中介收取1100多万元利益,并涉嫌腐败。

此前,银河证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杨延明涉嫌贪污6900万元。

48岁的研究生王长林在事件发生前是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的常务董事,也是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财务会计工作委员会的执行委员。

2002年至2004年,王长林担任银河证券金融资本总部总经理。据其下属丁某称,2001年,其丈夫杰某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当时中心有1.5亿元国债更换托管机构。负责这项业务的杰某问她有哪些证券公司比较好。丁某向上级领导反映,王联系了上海复兴东路证券营业部,告诉她“我很熟悉,放在那里是安全的”。于是这个业务就被上海复兴东路营业部接手了。

标题:银河投资一高管涉贪110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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