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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完善中关村(000931)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将根据示范区建设的实际需要,调整中关村示范区企业的认证条件。【/h/】通知要求:一是认可在示范区注册不足一年的企业的技术参与;二是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范畴扩大,包括国防专利和反映创新成果的技术秘密,并对技术秘密概念进行了解释;三是确定工作专家组只评价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水平、科技研发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取消对科技企业科技研发水平和成长性的评价。
标题:曹健林:技术秘密等纳入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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