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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房地产宏观调控在贷款限制、限购和土地问责的声音中结束,而2011年,宏观调控不会放松。十二五规划中,中国在寻求经济转型的时候,应该如何看待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问题?如何正确把握房地产调控趋势?1月16日,在2011中国房地产界领导人年会上,记者采访了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曙光。
中国房地产报:2010年,房地产调控效果远非预期。你觉得是什么原因?
张曙光:房地产快速发展了10年,政府调控了近10年。房地产过度监管问题更加突出。大家都说土地财政,地方政府首先从土地上赚钱,其次向开发商收税,第三,对房地产销售过程征税。房地产开发做得好的地方,地价涨得快,成绩也漂亮。从这种情况来看,地方政府积极降低地价和房价的动力不足。
另外,保持增长主要靠房地产行业,这10年已经成为支柱产业了,这一点很清楚。政府调控房价是因为房价上涨过快,老百姓不满,调控部门多,所以出台了各种政策,但效果并不理想。
中国房地产报:财税政策短期内难以出台和发挥作用,房地产调控不得不采用一些短期的行政手段。如何看待宏观调控的行政干预手段?
张曙光:房地产宏观调控要减少行政手段。比如利率问题。这么低的利率,谁拿到贷款,谁就能拿到土地。央企实力强,贷款多,搞房地产容易。所以这个规定并不能解决高地价高房价的问题。我觉得要分清宏观调控和政府调控。宏观调控应以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为目标。
中国房地产报:从财税调控措施来看,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房产税应该尽快实施。在你看来,房产税是一种可行的控制房地产的方式吗?今年会大力推行房产税吗?
张曙光:房产税肯定会开征,但今年能否大规模推广,值得怀疑,因为各方面的准备和研究还不到位。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政策出台后谁来负责,谁来收税。应该归功于中央,还是省里,还是基层?目前外国政府在基层收税,收支完全公开。但是我国很多税收征管和支出都是不透明、不公开的,征收后能解决什么问题是不确定的。房地产行业的问题不是一个政策能解决的。而我认为解决房地产问题最根本的办法就是从供求关系入手。
标题:张曙光:调控应与政府管制区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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