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48字,读完约2分钟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人民日报》记者严玉社
人民网北京1月30日电昨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作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新世纪以来中央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第八个一号文件,引起了中外媒体的广泛关注。今天上午10点,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指出,征地补偿的目标是确保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计得到保障。
至于集体土地征收,我们知道这两年这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集体土地征收的立法国也在考虑。主要困难是集体土地不能进入一级市场,没有市场价格。征收补偿应该如何在集体组织和农民之间分配?如何评价土地未来的收益,如何在未来的立法中考虑和解决这些难题?
陈锡文说,国务院最近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虽然该规定的对象是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但其中体现的一些重要原则将对下一次涉及农村土地征收的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有这样四个原则非常重要:一是将土地征收权的适用限定在公共利益范围内,并做出明确规定。第二,征用程序也已明确界定,即必须公开透明,有人民的广泛参与,并与人民充分协商。第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原则上规定,即必须按照市场经济和市场定价原则进行补偿。第四,很明显,如果需要强制拆迁,必须通过司法程序来决定。
事实上,两年多前,中共中央在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出了一些改革原则。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区分公益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的界限,逐步缩小征地范围。第二,在城市规划区外,如果要建设非公益性项目,项目符合规划。经批准后,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时,可以不征收这部分土地,让农民直接参与经营开发,保障农民获得开发收益的权利。第三,过去依法批准后获得的用于乡镇企业建设的土地,在这些企业需要破产清算时,允许进入土地市场。第四,提高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落实失地农民安置政策。
至于补偿费用应该支付给农民还是集体,国务院早就明确规定,补偿主要支付给失去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的农民。当然,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运行情况因地而异。在主要供给失地农民的前提下,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探讨如何更好地利用这种补偿。目标是确保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会下降,他们的长期生计得到保障。
标题:陈锡文:土地征收补偿目标保证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地址:http://www.fozhu315.net/fhxw/137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