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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人民日报》记者严玉社
人民网北京1月30日电昨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作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新世纪以来中央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第八个一号文件(002280),引起了中外媒体的广泛关注。今天上午10点,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指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存在偏差,超出试点范围,需要纠正。
目前,一些地方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加城市建设用地用于房地产开发。这种做法会影响农民的长远利益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吗?面对《中国商业时报》记者的质疑,陈锡文表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最初是在2004年国务院28号文件中提出的,主要目的是指导县级以下村庄土地利用和建设规划的科学制定。就操作而言,这项工作目前是试点工作。前些年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的误解。视为增加城市建设用地的一种方式,超出试点范围擅自进行。
针对这样的偏差和问题,去年底国务院发布了2010年国务院第47号文件。一方面要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整治,另一方面要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这份文件的主要精神有四个方面:第一,强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必须经试点批准,否则不得擅自进行。二是增减挂钩建设用地置换只能在县内进行。第三,县内城镇要使用农村集约建设用地,必须纳入当年国家批准的建设用地指标,不能超。第四,农村建设用地经批准置换为城市用地后,其增值部分必须全部返还农民。
标题:陈锡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运行需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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