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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实习工作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关于建设数字中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推进数字福建建设,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强数字福建建设的重大意义

数字福建是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数字中国的思想来源和实践起点。200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作出了建设有远见的数字福建的重大战略决策。18年来,我省始终坚持统一领导、规划先行、先行先试、统一建设共享、服务先行、规范运作、社会参与、统一标准。它在电子政务、数字经济、智慧社会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正在进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一体化发展的新阶段,为新时期数字福建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数字中国建设进行了亲自谋划、指导和推动,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理论,形成了内涵丰富、独具匠心、系统科学的数字中国战略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全球视野、战略眼光和远见卓识,为建设数字中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依据,引领和推动了数字中国建设的新成就。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数字中国”和“数字福建”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建设“数字中国”的战略思想,把思想和行动与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统一起来,坚持和借鉴“数字福建”建设的成功经验,为推进新时期“数字福建”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明确加快数字福建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a)明确的发展目标。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代经济体系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新的发展理念,以信息化培育新的动能,以新的动能推动新的发展,以新的发展创造新的辉煌,全力推进互联互通、物质交流、物联网、产业创新。我们将积极建设“天地、地、海、海外三位一体”的数字福建,经过几年的努力,力争在我省建设电子政务。

(2)优化和升级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网络强省,推进网络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共享,推进高速光纤宽带网络的深化发展。加快建设无处不在的先进移动宽带网络,提高移动网络覆盖面。加大工业互联网设施建设力度,统筹安排物联网设施。完善全省政务内网、政务外网和无线政务专网,深化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工程建设。

(三)加快信息技术突破。加强创新引领,以我省芯片领域重大项目为起点,逐步完善芯片设计、制造、封装和测试的全产业链布局。推动大型显示面板项目大规模生产,逐步形成产业链。聚焦原创创新和集成创新,强化通用芯片、显示面板、通用数据库、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关键核心技术,推动集成电路、新显示器、智能终端、网络通信、半导体照明、锂电池等特色产业链持续创新发展,加快形成自主可控的数字经济产业链、价值链和生态系统。

(4)创新电子政务发展。加强电子政务总体设计,统筹应用系统和政府数据资源,加强政府信息的国家所有权保护,加强重点领域、基础领域和公共领域的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建设,有效防范信息碎片化、应用碎片化和服务碎片化。加强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完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电子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坚持服务第一,加强事后监管,推进商业等领域便捷服务。促进技术集成、业务协作、数据共享和科学决策,促进电子许可证的标准化使用,突破信息壁垒。加强推广应用,使项目合理生成,建设和使用良好,持续运行。鼓励社会参与,积极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

(5)积极发放数据红利。完善政府数据管理,促进政府数据开放发展。全面推进数据中心整合,支持各区市县(市、区)各部门利用上级平台资源,推进全省条块结合的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实现多方数据共享、系统对接和公共服务协调。积极引进和培育大数据企业,遵循分级管理、安全控制、充分利用的原则,推动相关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开放相关数据资源,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数据资源,充分发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和基础战略资源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社会事业信息化,优化公共信息服务资源配置,推进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公共数据使用试点示范,深入开展便民应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可使用、可负担、可使用的信息服务。

(6)促进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加快产业数字化和产业化。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建立和完善智能化、网络化的农业生产管理体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形式、新模式,创新和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潜力。支持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在示范中发挥引领和引领作用。推进数字经济和国防科技、人才、资本等要素交流,构建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推进新智慧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信息化水平。

(七)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制定计划、法规和政策,确保信息安全,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加快重点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网络治理体系,加强网络安全技术支持,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全面提升网络综合治理能力。

(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标准体系。依托重点工业园区、龙头企业和高等院校,建设和完善数字福建相关技术研发创新平台、专业数字公共服务平台,构建网络化协同创新体系。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成果转化、测试验证、产业投资评估等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信息领域标准体系建设,鼓励数字经济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

第三,加强数字福建的建设保障

(a)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全省信息化工作。省级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推进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各区市县(市、区)应按照精简、高效、集中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信息化建设的组织管理体系。全省已形成统一领导、合理分工、责任明确、运行顺畅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科学编制和实施建设规划。省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全省数字福建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促进数字福建建设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协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抓好规划的衔接、细化和实施,制定并实施行动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3)完善科学决策体系。坚持规范运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通过论证、专家咨询和公众咨询等方式,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数字福建建设决策体系。加强统计监测和规划实施评价,指导和监督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强化专家作用,完善数字福建专家委员会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在数字福建规划、项目论证、跟踪管理、绩效评估和前沿研究等方面的重要智力支持作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信息智库,完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专家咨询系统。

(4)增加投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数字福建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大投入,支持数字福建重大项目和关键平台建设,支持数字经济新产业、新形式、新模式的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参与数字福建建设。

(5)加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促进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高校和科研院所应加强信息相关领域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研发,加强专业人才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造就一批领军人才。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促进信息人才在福建投资创业。推动建立国内外领先信息企业和顶尖人才的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促进成果孵化和高端人才培养。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信息技术和资源,支持我省数字经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产业、技术和人才对接,进一步提升数字经济重点领域合作水平。

第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

(一)加强宣传。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开展规范化宣传,将信息化理念渗透到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层面。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广泛宣传信息化的重大决策、重要措施和工作成果,普及信息化知识,激发社会各界建设“数字福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信息化更好地造福社会和人民。

(二)加强法治。推进我省信息化领域立法工作,加快法律法规建设。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数字福建建设的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信息共享,创新执法手段,形成执法合力。司法机关应当坚持公平正义,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3)充分发挥NPC及其常委会的职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从数字福建建设的需要出发,加快信息化领域相关决议和决定的出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数字福建建设中的作用,有关部门要认真处理代表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加强对数字福建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本行政区域信息化建设法律、法规和决议的有效实施。

编辑:张洋

标题:关于进一步推进数字福建建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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