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66字,读完约2分钟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4日电-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房产税可以部分改变投资和投机行为,改善财税制度,但房地产不能通过房产税进行调整。
黄表示,重庆市房地产业在分配制度上实行双轨制,30-40%为中低收入人群的经济适用房,其余为中高收入人群的商品房。二是税收调控“三端”,低端采用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采取不收土地出让金等优惠待遇;中端自住商品房采取鼓励和优惠政策;高端在交易环节征收交易税,在使用环节征收房产税。
此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目标是在三年内覆盖4000万平方米,可以满足200万居民。截至去年已建成1300万平方米,去年开工50万套,占全国10%,截至目前已建成30万套,占全国10%。预计今年新建住房49.5万套,其中公租房20多万套,棚户区20多万套。
关于房产税的征收,黄认为可以改变当地的投资和投机状况,完善财税制度,但房产税并不能完全调节房地产。因为它只是税制和房地产调控五大坐标之一。五大坐标包括:单轨系统、土地供给、供求关系、货币政策、税收制度。他明确表示,经济适用房不征收房产税。
黄介绍,重庆有165万农民工自愿转移户籍。重庆户籍改革采取农村保留、城市照顾的方式。一是维护农民权益,五保供养养老、医疗、住房、就业、子女就学。第二,国家补贴不变。第三,保留土地使用权。原居住地为农民工保留,包括宅基地使用权、林权、承包地。
黄认为,“十二五”期间,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意义在于确保gdp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不扩大城乡、区域和贫富三大差距。
相关主题:
全国人大2011年财务报告
标题:黄奇帆:房地产调控不能完全依靠房产税
地址:http://www.fozhu315.net/fhxw/4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