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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业务与居民业务混业经营,非居民业务全面开放,现行政策对离岸人民币业务具体操作缺乏明确指导,给国家金融安全和国内银行带来风险。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魏华(600036)向两协会提交了《关于离岸业务有效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议案》。

招商银行作为中国第一家办理非居民业务的离岸银行,20多年来一直在探索中国非居民业务的管理和业务风险。借助这一经验和认识,马魏华对当前跨境人民币业务和离岸人民币市场建设中存在的风险提出了警示,并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以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和近年全球金融危机为例,马魏华指出,在资本项目尚未开放、人民币尚未自由兑换的前提下,非居民人民币业务形成的人民币市场利率和汇率将对国内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产生巨大压力。由于非居民业务的特殊性,银行将面临法律、客户、市场和经营方面的操作风险。如果操作风险传导到中国,将会影响国内金融体系的安全。

另一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推出nra业务(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非居民账户)时,规定nra外币账户存款受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限制,但目前nra人民币业务吸收的资金不占银行外债指标,允许与境内资金混合使用,突破了业务规模限制,实现了境外资金单向渗透中国。在非居民金融业务和居民金融业务混业经营的情况下,能否实现有效监管,关系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稳定。

其次,完全开放的非居民业务给国内银行带来风险。目前,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深化,非居民银行业务的市场需求日益增长。然而,绝大多数国内银行(尤其是城市商业银行和中小银行)缺乏非居民银行业务的管理经验和风险控制能力。因此,完全放开的非居民业务会给国内银行带来法律、客户、市场和操作风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诱发银行体系流动性风险。

最后,现行政策对离岸人民币业务的具体操作缺乏明确的指导,不利于监管的实施。目前,国内银行向非居民提供银行服务的渠道有两种:一是1989年开始的国内离岸银行服务,目前经银监会批准的有4家持牌银行,分别是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601328)。另一个是国内银行的nra业务。四家离岸银行累计非居民客户资源6.3万家,外币结汇金额超过1000亿美元。这些客户主要是国内企业出国的海外机构,是离岸人民币业务的主要目标客户群体。

马魏华指出,离岸银行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在非居民营销、业务风险管理、后台运营、反洗钱监控、制度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已经相对成熟。,并培养了一批专业人才。因此,离岸银行是跨境人民币业务中承接非居民人民币业务的最佳选择。但nra业务刚刚起步,客户基础、银行能力和业务经验、监管体系建设都处于探索阶段。

目前,境外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是否应采用审批或备案方式尚不明确,也没有适合离岸人民币业务申报的渠道,导致现行离岸人民币业务政策的相关规定缺乏可操作性。马魏华认为,在这方面存在隐藏的金融风险。

对此,马魏华在提案中建议,从金融安全的角度出发,对非居民金融业务和居民金融业务采取两种独立的监管要求和制度,使nra业务从管理制度、系统支持到统计监控等方面真正独立于在岸业务,便于其独立监管。境内银行开展nra账户业务,应按照离岸银行管理模式实行严格的内外分离管理,账户资金只能用于非居民。银行应根据osa业务的监管要求,坚持非居民与居民之间“资金分离、账户分离、系统分离、业务部门分离”的监管红线。

如果允许银行使用吸收的境内非居民资金,建议对商业银行进行专项配额审批,既能满足提高人民币业务收入的需要,又能实现有序监管。同时,规范nra业务的开放准入,从源头上消除洗钱、反恐融资等非居民业务的业务风险。审批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经营非人民币账户业务的金融机构的资格。逐一检查和接受nra人民币业务系统建设和系统支持,对不符合标准的坚决清退。

其次,马魏华认为离岸人民币业务的管理有待进一步细化。1997年《离岸银行管理办法》为银行在中国开展非居民业务提供了严格的管理规定,在此基础上,尽快制定了统一的《非居民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并在跨境非居民人民币业务推广中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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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马蔚华:利用离岸业务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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