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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挂在市场上的一把利剑,通过试点,今年市场有望回落。
然而,关于是否开征房地产税,仍然存在着无休止的争论,这不仅在于利益的不同,还在于对房地产税的不同理解。前者不需要在这里讨论。
对于后者来说,是对房产税概念的认知问题。可见,在任何一个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税收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会有人因为需要征收某种税收而无休止地争论。
其实目前争论的原因是:一、现行的税收或税制确实不公平、不合理;第二,公民只能看到自己纳税的义务,却看不清楚自己纳税后的权利。很多人只是用“房产税”这个话题来发挥自己已经存在的不满。应在明确说明原因后征税。
至于“房产税”,应该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包括房屋交易流转税、房屋交易所得税和房屋持有税(或房产税)等。如果这些房地产税的税收设计好,就很容易遏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挤出房地产泡沫,因为每一种房地产税都可以成为遏制投机的重型武器。
例如,房地产交易税目前在1.5%-3%的范围内。由于房地产交易税的灵活性,如果地方政府鼓励更多的人买房,一般会使房屋交易税更低而不是更高。此外,许多二手房交易会采用阴阳合同避税,这使得mainland China的房屋交易税非常低。与内地不同,香港的房屋交易税高达4.25%,没有人可以通过阴阳合同避税。此外,最近香港政府为了打击炒楼,在半年内提高房屋交易税15%,一年内提高10%,两年内提高5%,对炒楼者来说是敲竹杠。
房屋交易所得税主要是对房屋交易收入征税,就像个人收入要征税一样。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有一套完善、公平、公正的住房交易所得税制度。无论是美国还是德国,或者任何一个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个人都不可能通过炒房获得巨大的利润。住房交易的大部分收入将通过适当的住房交易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一样,采用累进税制)征收到国家手中。因为住宅的基本功能是居住,其营利功能只是衍生的工具性功能,当这两种功能引起社会冲突时,必须首先保证基本功能。
在中国,房屋交易的所得税表面上是20%。事实上,地方政府已经采取了1%的房屋交易标的物来征税。试想,普通人个人工资收入这么低还要征收个人所得税,而现在的房屋交易只是象征性征税,怎么能不鼓励富人炒房呢?
因此,要遏制房地产投机,首先要从房屋交易流转税和房屋交易所得税入手。只要这两种房产税大幅度改革,制定打击炒房的税制,炒房怎么可能不消亡,房地产泡沫怎么可能不挤出来?而且,这些税制修改的制定和实施都比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简单。
(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标题:易宪容:房地产税到底该不该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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