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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宁6月23日电(记者庞)今天,记者从广西北海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6月13日,北海市公安局对杨在新、罗思方、梁武成、杨四名律师实施了拘传。警方称,这四名律师教唆、引诱当事人、证人在当地一起杀人案中作伪证,妨碍司法机关正常办案,涉嫌辩护人妨碍作证罪。目前,已有两人被刑事拘留,两人被监视居住。
据北海警方报告,2009年11月14日凌晨2时许,钦州人裴金德在北海市前进路与北部湾西路交界处与黄焕海等三人发生争执和斗殴。裴金德叫来当时在三中路大排档吃宵夜喝酒的同村青年裴贵、杨守琦、黄子福、裴日红等人围住黄焕海等三人。随后,黄焕海向贵州路方向逃去。裴贵、杨守琦、裴日红、黄子福追上黄环海继续打他,劫持黄环海上了出租车,把他送到水产码头。很快,裴金德也骑摩托车到了码头,再次指示同伙殴打黄焕海,直至死亡。在裴金德的授意下,裴金德一伙将黄焕海的尸体抛入海中,约定攻守同盟,离开北海躲避风头。
案件发生后,北海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并于2009年11月19日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裴金德、裴贵、杨守琦、黄子福,他们均来自钦州市西牛角镇。2010年8月9日,北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裴金德等四名犯罪嫌疑人,2010年9月26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报道称,被告人杨的辩护律师杨再新申请三名女性证人出庭作证,并出示了证人证言,确认裴金德等人没有作案时间。同时,在法庭上,裴金德、裴贵、杨守琦三名被告人均当庭翻供,仅承认在三中路段伤害黄焕海的原始供述,推翻了将黄焕海劫持到被告席上殴打致死、尸体抛入海中的原始供述,导致案件审理陷入僵局。
检方认为,三名证人的证言与查明的事实明显不符,有作伪证的嫌疑。为了进一步丰富案件证据,检方提出推迟案件审理,对案件进行补充调查。2011年1月28日,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书面建议北海市公安局尽快逮捕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裴日红等人,同时传唤涉嫌窝藏犯罪的宋某、牟阳、潘某三名女性证人。北海市公安局分别于2011年2月2日和3月7日传唤宋、潘到庭。掌握了伪证的证据后,他们被刑事拘留,后来检察院以容留罪逮捕了宋。随后北海市公安局于5月19日抓获犯罪嫌疑人裴日红,并于6月6日传唤杨到庭。
经深入调查取证,公安机关确认,宋、杨、潘涉嫌作伪证包庇裴金德等犯罪嫌疑人,宋、杨、潘如实供述了包庇裴金德等人的事实。经审理,裴进德等四名犯罪嫌疑人也承认该供述系杨再新等律师唆使,并查明杨再新、杨韩中、罗思方、梁武成四名律师涉嫌教唆、引诱裴进德、裴贵殴打黄焕海致死、抛尸入海一案的当事人、证人作伪证,妨碍司法机关正常办案,涉嫌辩护人妨碍作证罪。6月13日,北海市公安局依法对杨再新、杨韩中、罗思方、梁武成实施了通缉令。同日,杨再新、杨被依法刑事拘留,罗思方、梁武成被监视居住。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结束)
标题:广西4名律师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被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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